147.蔡和森(1895-1931)
男,汉族,湖南省双峰县人,中共党员。
蔡和森1918年与毛泽东等组织新民学会,创办《湘江评论》。1920年初赴法勤工俭学,在法国期间同国内的毛泽东等人通信,提出要在中国建立共产党。在法国与周恩来、赵世炎等筹组中国共产党旅欧的早期组织,并对建党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1921年参与组织和领导留法勤工俭学学生争生存权、求学权等进步运动。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共中央从事党的理论宣传工作。出席中共二大,并参加起草大会政治宣言,制定中国革命纲领。1922至1925年长期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周报,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总结中国革命经验。1925年参与组织领导“五卅运动”。10月,受党中央委托,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届执委会第六次扩大会议,会后作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27年回国后,参加党的五大和中央八七紧急会议,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任中央宣传部部长,代理秘书长。1931年,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兼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奉中央指示去香港指导中共广东省委的工作。1931年6月因叛徒出卖被捕,8月在广州牺牲。中共第二至六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中央局委员,第五、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