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要求通过本次检查各单位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10-12周(10月31日—11月18日)。其中10-11周为学院自查自评,于11月11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11-12周校督学组依据学院提交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学生迟到、早退现象,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严查学生替课情况。重点检查学生上课不带教材、不记笔记、睡觉、玩手机等问题。检查教师课前准备、教学组织情况,严查私自停课、代课、调串课等情况。
2.教学效果检查
针对不同的授课方式(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检查教师仪表、教姿教态,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多媒体课件使用效果,检查板书与课件结合教学情况,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管控情况。
3.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自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检查给教授排课,实际上课由他人代上的情况。
4.教学档案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院督导、系主任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情况以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实习、实验报告等教学档案检查,校督学组将进行抽查。
5.实验实践教学环节专项检查
针对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资料准备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师备课、授课、批改报告情况,理论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课情况,实验教学内容更新情况,以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及效果。
四、开好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选派联络员参加各教学单位的师生座谈会及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意见和建议请上传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管理云服务平台中意见反馈模块(http://111.116.20.175:8080/nucleus/login),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答复和解决(只收集与教学相关的问题,截止时间11月9日)。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PDF版发送至张宇QQ(2344062)离线文件即可,纸质版材料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实验报告抽查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10月31日